[台北/個人] 9/16.9/17 拍攝現場工讀生

作者: bear429 (麥麥)   2019-09-03 23: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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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9/16 9/17
排班方式:早上七點開始8-9小時
每日工作時間:8-9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中午40分鐘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
★《工作待遇》 一小時155/hr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隔天轉帳發放
★《工作內容》 拍攝現場搬運道具及協助拍攝
工作地點︰台北
勞務內容︰一半為體力勞動搬運 一半細心看顧現場器材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個人
單位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17號11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康小姐
聯絡方式︰請寄信至[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 : 回覆錄取者
◎《其他資訊》 希望為影視相關科系學生 可以觀看拍攝現場學習經驗
需要協助搬運道具 不會非常重 只要小心不撞傷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3
通知方式:請於信件中 附上電話及line
面試時間:後續通知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9/6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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