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調]台大心理系徵收受試者(代po)

作者: tt22361572tt (Tom Peng)   2019-08-29 17: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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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問卷、座談會、訪談舉辦資訊》
(以下四項應全數填妥)
舉辦時間:
實驗時間一次約一小時,共兩次,分兩天做完
*兩天盡量在同一時間點,且須連續來兩天,如9/4 16:00來,9/5 16:00需來第二次
9/3(二) 15:00~21:00
9/4(三) 9:00~21:00
9/5(四) 8:00~10:00 12:00~21:00
9/6(五) 8:00~21:00
9/7(六) 8:00~21:00
9/8(日) 8:00~21:00
可來信告知所有可以參與的時段(可複選),並附上年齡及性別,再由實驗者通知可以的時間
舉辦地點:台大心理系南館315(A)室(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3樓)
參與內容:實驗內容為在暗室聽聲音及看電腦螢幕上的閃光進行按鍵反應
**若近視請務必配戴眼鏡或隱形眼鏡**
實驗參與者需視力、聽力正常,無心智失能或精神疾病
參與報酬:新台幣150元/次,需來兩次,共300元整
實驗薪資於當天時結束後發放,須提供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國籍以供報帳
★《事業登記資料》
(以下三項應全數填妥)
單位名稱與科系別:國立台灣大學心理系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心理系館
負責人/指導教授:葉素玲教授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彭同學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0人
通知方式:以聯絡信箱通知錄取者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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