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個人] 8/11板橋光復橋附近協助搬家

作者: dazero (水痕)   2019-08-10 14:25:10
工作日期:8/11 日(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無(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約11時至12時,搬完即結束(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無(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請自備飲料(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國定假日工資:250+50(油資茶水)(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現場領取(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點︰板橋區中山路二段416巷住家,近光復橋(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協助搬運物品上樓,無家具或書籍重物,每項物品約5~20KG,且會另外2~3
位與你一起搬,已請貨車載送至門口,但因為是舊公寓無電梯,
需要腳力好的人協助搬上5樓!估計你約需走5~10趟,可以慢慢搬,注意體力與安全。
(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單位名稱:個人
單位地址:板橋區中山路二段416巷
聯絡人姓氏稱謂︰簡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電話(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徵到回信給電話(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備取2名(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電話,來信請報年齡與手機號碼,體力好的學生佳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8/10 21:00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