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律師助理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19-07-21 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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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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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工作日期:108年8月1日(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周一到五(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9:00-13:00(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155(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次月10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28號9樓之1(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協助律師處理文件、行程登記等所有行政事務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聖安法律事務所
單位地址:同工作地點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呂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email或電話
請寄詳細履歷說明自身工作經驗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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