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ylath (Layla)
2019-07-15 22:14:21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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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7/16周二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無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300元一趟
國定假日工資:無
勞健保、勞退︰無
工資發放日:確定送達馬上轉帳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臺中市→台南市
勞務內容︰在臺中市朝馬附近領取文件並於傍晚五點之前送達台南市北門路附近;因是重要文件,希望可以留下身份資料。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曹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
是否回覆報名者:錄取者回覆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回信
面試時間:不需要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凌晨之前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