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銀飾品牌誠品專櫃銷售人員150元

作者: rvw (rvw)   2019-06-21 22: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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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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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長期配合
排班方式:依照百貨營運時間,排班制
早班10:30-16:30
晚班16:00-22:00
每日工作時間:6-8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元,另有業績獎金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
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號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
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信義誠品
勞務內容︰
1.櫃上銷售與行政事務
2.銀飾基礎保養與知識
3.簡易學習金工製作與知識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目目設計工作室
單位地址:台北市和平西路一段59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僅回覆面試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看看詳細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gazedesigntaiwan/posts/1172791696235743
需求人數:1-2人
通知方式:電話或email聯繫
面試時間:進一步通知
受訓時間:10-12小時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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