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個人] 6/16 搬家助手兩名

作者: Qjaguar (我是 頑皮滴捷豹^^ )   2019-06-10 23: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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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019/06/16(日)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上午10:00~11:30(若提前結束,仍發給1.5hr薪資)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300元/hr(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結束後現金直接發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中市北屯區崇德六路一段附近社區(近松竹國小)
勞務內容︰1.從A社區10樓搭電梯搬運物品至社區門口,
(出電梯約走7格階梯即可至中庭),
用推車推到社區門口搬上休旅車。
2.步行到附近70公尺B處,
搬運物品下車,搬進一樓指定位置放置,重複至A處淨空即可。
3.預計前2趟先搬運大一點的家具,
有一長桌約160cm(有輪子)需直接步行推至B處。
最後一趟為剩餘雜物搬上車即完成。(不用再搬出來)
大一點的家具有:
Ikea書桌*1、Ikea餐桌*1、160cm長附輪桌*1、化妝台*1、
電視櫃*1、Ikea鐵架*2、鐵網架組合式衣櫃*2 (已拆卸)、
組合式置物架*1。
及 其餘物品(重量較輕,如小收納櫃、衣物和日用品等,已裝箱)
因大部分物品皆搬走,剩餘家具需人幫忙一起搬,
雖非超大型家具,但搬運仍需體力,
應徵前請斟酌個人身體狀況再來信。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張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徵得後會提供手機及詳細地址)(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僅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位(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得後即改標題截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AndyLiu7 (聽見下雨的聲音)   2019-06-11 0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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