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已徵到謝謝

作者: moppet (Miss嚕嚕)   2019-05-16 1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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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019/5/16(四) 下午2:00
排班方式:單次性活動,預計一小時多一些些完工(不會超過一個半小時)
每日工作時間:同上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計薪供餐,因預計1小時內完成,若超過用餐時段將會提供餐點。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300元,若超過下午3:30 每半小時100元起計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天工作完畢立即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213號的樓上(入口處在彰銀行旁)
勞務內容:今天下午兩點在上述地址一樓門口等
協助幫忙將佈置物收好 從四樓移到一樓門口(有電梯跟推車)
在放置貨車卸
預估1-1.5小時左右完成。
另外此工作需要拆燈泡串 所以希望有172cm以上的朋友來
依照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操作,搬運結束後當天立即發放工資。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幸福滿屋道具出租工作室
單位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錦州街333號一樓
聯絡人姓氏稱謂︰葉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意者請將您的簡歷傳至信箱
是否回覆報名者:會與合適者聯繫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錦州街333號一樓
通知方式:電話聯繫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徵到後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作者: ng130016 (豪~)   2019-05-16 14:36:00
po的時間太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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