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一般] 職務代理約僱科員

作者: favoritecf (みぃ)   2019-05-01 2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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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
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聘用日起至5/31
每日工作時間:0900-1800
每日休息時間︰1200-133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供餐,不計薪
★《工作待遇》(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
上開標準)
約僱科員薪點280,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3,908元。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工資發放日:依局府規定(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
現領)
★《工作內容》
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評鑑訪視、修法)
2.本土語言教學(含教材、師資等)(含配合行政院、客委會業務)
3.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含教材、師資等)、原住民族教學資源中心(含配合本府原民會業務)
4.國小補習學校業務(學籍管理、班級數、學藝競賽等)
5.國小教務法令研修(法令彙編等)
6.教學正常化、人事及學校行政【信義、文山區】。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勞務內容︰同工作內容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單位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卓育欣小姐
聯絡方式︰TEL:2725-6371
信箱[email protected]
★《檢具文件》
1.履歷表(含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男性須另備退伍令)(以上影本即可)。
3.個人自傳約300字(請以A4紙張正楷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概況及學經歷」、「個人
專長及報考動機」、「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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