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台視電視節目製作助理

作者: vtycvtyc (我要快樂?)   2019-02-28 0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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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3/2
排班方式: 當日
每日工作時間: 13:00-20:00
每日休息時間︰ 依規定(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無供餐
★《工作待遇》 180元/hr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 現領(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2號6樓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協助節目執行:道具、腳本、大字報製作、資料蒐集、主持人題組製作、
題組建置、腳本印製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英屬維京群島商麻吉一七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2號6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小姐
聯絡方式︰0958551452(建議電話聯絡時間為3/1 12:00-19:00,
其餘時間可傳whatsapp)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領款需填寫勞報單,請自備身分證正反影本
需求人數:10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3/1 19:00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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