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大安區行政工讀生

作者: alicedone (阿拉逼)   2019-02-12 20: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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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18-4/30(表現良好可續聘)
排班方式:周一至周五8:30-17:30(時間上有問題,或聘期需請假可於面談時提出)
每日工作時間:7小時半(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每日休息時間︰1.5小時(午休12:00-13:30,休息無計薪、無供餐;可予公司同仁一起訂
便當/自行帶便當/自行外出購買)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依勞基法規定$150/小時(每日以8小時計算,請假時數另計)
國定假日工資:依勞基法規定(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
視為依法規定)勞健保、勞退︰依勞基法規定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
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隔月20號(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
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
勞務內容︰簡單文字校稿、會議資料整理、會議庶務協助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請務必檢附履歷表,含學歷、工作經歷,自傳毋須;僅會回覆錄取面試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尚缺1人
通知方式:email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會有個簡易的面試)
受訓時間:無須
截止時間:2/18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
作者: TRE (水藍)   2019-02-13 00:24:00
請問週一到週五都要上班?還是可以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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