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個人] 已徵到

作者: erul (_s)   2019-01-25 1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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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類為人力仲介派遣公司專用,跑腿工作應選[個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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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1/25
排班方式:自行安排
每日工作時間:盡快
每日休息時間︰自行安排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000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3/15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
  因目前無法抽身,請求代為匯給家人3,000元,3/15會付代匯的3,000元和酬勞1,000元
共4,000元,如有疑慮可提供身分證明和電話。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楊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僅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不需受訓
截止時間:額滿改標題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peterch   2019-01-25 15:45:00
等於是借你錢
作者: skrtel (馬汀 斯科特)   2019-01-25 15:45:00
建議版主永桶
作者: jinkame7004 (太陽呢?)   2019-01-25 15:47:00
3/15也太久...
作者: 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   2019-01-25 15:47:00
轉帳不是很容易嗎 ATM 或APP
作者: skrtel (馬汀 斯科特)   2019-01-25 15:49:00
去google他的id就知道了 說借錢只是好聽而已
作者: a9261130 (a9261130)   2019-01-25 15:53:00
要不要去跟警察借比較快
作者: mousefish (灣闢鼠)   2019-01-25 15:54:00
慢走不送~
作者: peterch   2019-01-25 16:04:00
已徵到XDD
作者: LawrenceRich (勞倫斯瑞奇)   2019-01-25 16:05:00
谷哥翻譯是你?
作者: lonely12588 (代理花崗岩)   2019-01-25 16:14:00
==
作者: torrestam (你永遠不會獨行)   2019-01-25 16:21:00
這不是工作
作者: deo685 (麥香紅)   2019-01-25 18:04:00
注意此id 已許多人受騙
作者: BarnHart (孟 平)   2019-01-25 18:40:00
他爸是高階警官,但他在翻譯版詐騙被多位發案者黑名我他的詐騙文轉去別版警告大家小心,他也告我,我跑去警局做筆錄,告訴警察我是為了防範詐騙而轉文,檢察官不起訴我但那時是過年寒流,他告我的警局在桃園龍潭他的戶籍地那裡交通不便,讓我的家人過年因此為我擔心,後來我們在網上查到他父親是高階警官的FB網頁,我爸差點就要打電話給老友時任新北副市長的侯友宜,和動員媒體了,沒想到兩年後還在騙,看來真的要報給媒體讓他爸反詐騙了他靠在網上當訟棍,圖謀訛詐和解金,翻譯版兩年前多人被告但檢察官都沒起訴這些被他詐騙的翻譯發案主們,詐騙還告人,真得要弄上媒體全民公憤!?籲請版主把此ID送帳號部廢止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9-01-26 10:21:00
Solemn Judgment.
作者: johnnygen (研究生不死,只是生不如꘩
詐騙的可不可以刪文+水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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