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已徵得

作者: superlin (我愛林書豪)   2019-01-11 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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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1/11(今日)等一下,約5:00-5:30PM開始
排班方式:不需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 約半小時,協助搬運嬰兒床,從三樓到一樓巷口
每日休息時間︰N/A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N/A
★《工作待遇》 半小時(200元)
★《工作內容》 協助搬運嬰兒床(已拆解)從三樓公寓到一樓巷口
再與我先生共同搭計程車到新家,約半小時內
工作地點︰ 台北私宅/古亭區/
河堤國小附近搬至螢橋國小附近約1公里遠
(會搭計程車運送,再搬到一樓住家)
勞務內容︰ 與先生共同搬運已拆解嬰兒床,協助運送,結束工作付現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 個人
單位地址: 個人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賴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以最早能來者優先,只需1人,回信請告知多久可到,還有手機號碼
確定者我會請先生回電給你。木板有點重量,大約8片
從三樓走到巷口大約6分鐘左右(之後會搭計車)
從三樓搬下來大約200M左右,我先生腰有點受傷故需幫手
搬運體力請自行斟酌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回信時請留手機號碼,我確定後會請先生回電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找到人就會關文,標注已徵得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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