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大安區放學發傳單人員

作者: e51427 (Lui)   2018-12-25 1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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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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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2/26 上午11:20~下午12:50 (仁愛國小)
12/27 下午3:50~下午5:20(復興小學)
12/28 上午11:20~下午12:50(仁愛國小)
12/28 下午3:10~下午4:40 (仁愛國小)
1/2 下午3:50~下午5:20(復興小學)
1/3 上午11:20~下午12:50(光復國小)
1/4 下午3:10~下午4:40(光復國小)
*** 時段任選
排班方式:時段任選
每日工作時間:一班1.5hr
每日休息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供餐
★《工作待遇》:140/小時(一時段210元)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現領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校園周邊發放傳單給家長孩子們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
依時段不同工作地點分別為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小學,台北市大安區仁愛國小,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國小
必須先到辦公室領取傳單,辦公室地點在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52號3樓
勞務內容︰
準時至辦公室領取傳單,接著前往校園周邊發放傳單,結束後返回公司歸還傳單。
仁愛國小及光復小學走路可達,光復國小因為距離較遠,持購票證明可補捷運費用
▓辦公室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52號3樓
(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台灣國大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37號11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小姐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一個時段至少一人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站內信聯絡
截止時間:1/4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coru (女孩兒)   2018-12-25 13:20:00
請問1/5星期六有上課?
作者: e51427 (Lui)   2018-12-26 11:54:00
謝謝提醒,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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