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般] 筆記本瑕疵驗貨員[已徵得]

作者: Alien000 (ALien)   2018-12-05 18:57:32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2/07
工作時間:10:00-18:00(視現場狀況而定)
休息時間︰12:00-13:0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需自理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140/hr
工資發放日:結束後現場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高雄市新興區南華橫一路17-1號
勞務內容︰檢查筆記本的瑕疵,確認皮料是否有髒污、內頁是否破損,因為是檢驗性質的
工作,所以希望是比較細心的人。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新裕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高雄市新興區南華橫一路17-1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吳思筳 小姐
聯絡方式︰請於12/06電聯07-235-2468#355(可聯絡時間10:00-18:00)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5人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