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已徵得

作者: QCR (Stic)   2018-12-01 23:24:53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工作日期:12/2 大約19:40(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
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約1小時(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800(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現場發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
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圓山至泰山(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幫忙開車載東西(需自備小貨車),我自己搬上車下車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翁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
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只需要出車跟開車(圓山至泰山)
貨我自己搬!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thineman2005 (faufhow)   2018-12-02 01:13:00
出車就1200還要跨縣市,計程車吧
作者: forhhtem (forhhtem)   2018-12-02 01:25:00
800? 確定是要四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