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 [台北\個人]代還攝影器材(已徵到)

作者: muyasun (Lu Han 的老婆)   2018-11-07 18:58:07
工作日期:11/08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自己調配 15:00前完成即可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000
工資發放日:立即付現金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板橋-東區旋轉木馬
勞務內容︰幫老闆代還逾期相機,付逾期費用(我會先給你)。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孫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不逐一回覆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站內信請附上電話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今晚24:00前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Bosch5566 (博世56)   2018-11-07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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