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目前是大四學生
在牙醫診所打工
上學期應徵時就有說明在外縣市讀書,所以上班只能五晚上跟六整天,另外就是這學期要
實習,雇主也都答應說可以、沒關係
後來放暑假之後也是每天都有上晚班
甚至有被臨時問能不能加班
也都有答應
開始實習後第一個月是四五晚上跟六上班
有評估過自己實習狀況後跟雇主提出如果有需要的話其他天也可以上晚班
但雇主回覆說另一個工讀一個人上班也可以,櫃檯姊姊也會幫忙
後來9月中左右變成跟上學期一樣五六上班(因醫師人事變動)
接著10月
總上班天數只有4天(總時數21.5小時)
醫師也跟同事說OO(我)再來幾次就不會來了
但我根本沒提過離職
而且之前有工讀被縮減工時趕走的案例
所以我自己認為我也是要被用同樣的方式趕走
想請問在沒有保勞健保的前提下(有提出要加保,但公司一直沒有給予理會)
這種狀況是可以向勞動部之類的提出檢舉的嗎?
因為之前查過,不能多於多少,但沒有不能低於多少的條例
想請問有人也遇過這種狀況並檢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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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因為9月開始就沒有給班表
所以我是每週問同事或雇主我有沒有需要上班
我是在不知道這個月上幾天班的情況下
被惡意減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