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自由時報徵生活週報編務助理

作者: lovingalice (i'M 愛麗絲)   2018-09-26 22: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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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
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1/1開始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週一至週五上班,固定休週六日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13:30~21:00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晚餐休息30分鐘、自行彈性安排  (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
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計薪、無供餐  (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
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40元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
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日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
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
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5樓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
同)
勞務內容︰負責自由時報生活週報行政庶務、報紙統整與歸檔、公文送件、快遞領取、郵
局寄件、會議記錄,以及照片去背和部分版面校對與規劃等編務工作。  (應詳實填寫
,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自由時報週報中心  (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  (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
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
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楊先生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 [email protected]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
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
者應正常給薪)
欲應徵者請直接將履歷、500字自傳,寄至 week[email protected] 信箱。信件
主旨務必註明「應徵週報中心編務助理」。在學者請另附上課表或條列無法上班的時間。
符合本報需求者,將主動連繫通知筆試、面試時間,不符合者將不再個別通知。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徵到人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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