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台北市光華商場附近 陪玩

作者: chihlingchen   2018-09-04 11: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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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9/14週五開始,每周五下午1400-1700時段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時薪NT150-200 可談可調
 平常日工資: 時薪NT150-200 可談可調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無勞健保
工資發放日:薪水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市 光華商場附近
勞務內容︰媽媽有事 想請陪玩者在旁邊陪寶寶
寶寶性別:男寶
寶寶年齡:一歲三個月
保母資格:有者為佳 沒有亦可
說明:
我每週或隔週五下午1400-1700時段其中一小時會有事(現在無法確認是哪個小時)
地點在附近的公共場所 走路可到
想請陪玩/臨托在我有事的這一小時 在旁邊陪我兒子看顧他的安全
我知道一次只請一個小時很難請 所以時數可談可增加
每週的次數也可談可增加 但就是平日下午時段 且"週五下午時段"無法更改
地點可能是光華商場附近的公共場所或我家裡 幫忙我看顧我兒子安全陪他玩消耗他的體力
我的需求有點彈性 希望可以找到能夠彼此配合的人 謝謝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一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kingsjb03 (蔚嵐)   2018-09-04 12:46:00
您好,以站內信,謝謝
作者: min0922 (min)   2018-09-04 13:11:00
已站內,謝謝您
作者: justdo8426 (Braveheart)   2018-09-04 19:17:00
站內+1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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