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法律事務所徵求工讀生

作者: Scholz (…)   2018-08-31 09: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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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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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07年9月10日起
排班方式:每週三次
每日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至18:30(共10個時段)
現在尚有『週一下午1:30至6:30;週二早上9:00-12:00』2個時段
可再自選一個時段(本時間直至大學寒假止)
每日休息時間︰12:00-13:3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每小時150元。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協助辦公室行政庶務工作及網頁資料搜集彙整工作。
(如接聽電話、連絡客戶及接待到所當事人、key固定例稿、整理卷宗等行政工作)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5號2樓
勞務內容︰接聽電話、連絡客戶及接待到所當事人、key固定例稿、整理卷宗等行政工作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碩豐法律事務所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5號2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張小姐。
聯絡方式︰請使用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符合初步資格者將予以電話確認面試時間,
參加面試者均無論錄取與否均予以通知)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最晚9月8日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9月10日(必要時再延長)
1、目前尚有週一下午及週二早上二個時段需要工讀生,
其他時段可以由當面議定,未來學期結束後會再重新調時間。
2、歡迎法律系等相關科系大學生參與。
3、請將履歷相關資料寄至本事務所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切勿直接撥打電話。並註明您的身份,如學生(大學生或研究生)、
考生及聯絡方式(電話,聯絡時間為何)以免浪費您的時間。
4、若有其他問題,可以電子郵件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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