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已徵滿)南港展覽館活動工讀生

作者: citpo (GOOD JOB)   2018-08-27 11: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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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08/29(三) 09:30報到 ~16:30
08/30(四) 09:30報到 ~16:30
08/31(五) 09:30報到 ~撤場結束(約16:30)
中間休息1小時,需全程可配合者
休息時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是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40/hr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依勞基法規定
(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
(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撤場完成,展覽最後一天,8/31當日領現金(需填寫現金領據)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世貿-南港展覽館 115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
展覽簡介: http://www.optotaiwan.com/Photonics/#top
工作內容︰1.展場攤位佈置、清潔、撤場。
2.學會活動推廣宣傳品發放及說明。
3.需著正式服裝(禁拖鞋.T恤)。
4.建議攜帶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統一編號: 05353501
業務承辦人:黃先生
單位名稱: 中華民國光電學會
單位地址:(請由縣+市+區名填起)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鼎光電大樓
單位電話:(請詳填含區碼巿話) 03-4271466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無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無
補教業立案文號:無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已徵滿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人
通知方式:網路信件通知(或電話)、請以E-mail檢附個人簡介履歷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招到滿額為止
補充事宜:男女不拘,做事認真細心,不遲到早退。
工作內容單純,基本上就是顧攤位+發傳單及一些簡易行政類工作(如蓋章)...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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