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般] 苓雅區公所徵求青少年服務員

作者: charlieyoung (阿茶)   2018-07-06 1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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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自社會局同意進用後,可續約
排班方式: 週一~週五
每日工作時間: 9:00~16:30(原則上每日6小時為上限,時間可議)
每日休息時間︰ 中午12:00~13:3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 140元/時
國定假日工資: 放假
延長工時工資: 經雙方同意後以補休辦理
工資發放日: 每月1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 苓雅區公所(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4樓)
勞務內容︰ 受理民眾諮詢社會福利業務等相關工作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4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 蘇小姐
聯絡方式︰ 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 必回
◎《其他資訊》 依規定1.需為16歲~25歲之在學生(夜間部)
2.需為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以上2項條件都需符合★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可另約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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