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物品搬運(已徵到)

作者: tiger496 (小虎)   2018-05-06 14: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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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工作日期:5/7,一天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早上九點到下午四點。午休一小時。六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12:00-13:0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供餐不計薪。
★《工作待遇》
150元/小時。
 平常日工資:150/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無
工資發放日:5/7結束後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板橋和平路
勞務內容︰用推車將要丟棄的東西坐電梯移到停車場的車子上。提早做完,還是以六小時
計。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江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knife222 (晴時多雨偶陣雲)   2018-05-06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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