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般] 高雄榮總護理部兼任研究助理

作者: yamatolan ((下巴脫臼不是罪))   2018-04-20 18: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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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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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報到日起五個月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個月上班16日,每日8小時(0800-1730含午休)
,平均每星期3至4日。
(若有問題,上班時間和天數可再面談)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144元/每小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高雄榮民總醫院護理部。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 護理部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1. 協助研究計畫之資料收集。
2. 協助研究計畫之匯整與撰寫報告。
3. 協助研究計畫的進行,並處理與計畫相關的行政工作
4. 行政文書業務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高雄榮民總醫院護理部。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請檢附履歷表及自傳於收件截止日(4月30日)前寄至: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相關問題請洽詢
07-3468176 陳淑美護理師
或07-3422121-轉7284 高紀雅護理師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電子郵件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 1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子郵件
面試時間:以電子郵件通知
受訓時間:無須受訓
截止時間:2018年05月31日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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