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調] 春節工讀勞工兼差經驗談,時薪2400!

作者: alice0801 (Alice)   2018-01-23 10:23:58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實驗、問卷、座談會、訪談舉辦資訊》
(以下四項應全數填妥)
舉辦時間:1月22日~2月26日上午0930-1030(九點十五分抵達.十點半結束)
舉辦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一樓會議室
參與內容:記者會上分享個人經驗,台上發言約五分鐘,有畫面呈現者尤佳!(可化名,但「需露臉
」接受媒體採訪!非單純座談會!)
參與報酬:現領2,400元(約一小時),並附贈「飲料點心一組」
*參加條件:(請您有耐心看完以下各項條件,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皆可報名,但「務
必」簡述自身情況,至少能先有個「百字回覆」!「請勿」只給履歷或個人簡單資料!)
1.曾經利用「除夕前一週至元宵節」期間,到年貨大街、傳統市場、觀光景點、花市、量
販店,兼差或打工的上班族與學生,甚至自認是叫賣達人或有明星臉!
2.曾經利用「除夕前一週至元宵節」期間,擺地攤賣年貨小吃、寫春聯、賣花、代客排隊
等等,或有過有趣、奇怪的兼差工讀經驗!
3.利用寒假或春節期間,擔任網路直播主播,或擔任MD、SG、PG,但也遇過難忘的兼差打
工經驗!
4.利用寒假或春節期間,擔任街頭藝人賣藝,或擔任才藝類、體育類家教,或有其他難忘
的家教經驗!
5.曾經利用企業尾牙或春酒的場子,擔任過主持人、表演者的上班族或學生!
6.曾有過超辛苦但低薪,或領過超高薪的春節兼差、寒假工讀經驗!
7.因經濟壓力,在春節或寒假期間,曾經同時打多份工,自認是搶錢一族,無暇過年或寒
假出去玩與休息!
8.上班族春節兼差或學生寒假工讀,曾經碰過求職陷阱、職場歧視、職場性騷擾、職災、
亂扣薪水,等等誇張或違法情事。
9.曾經在學生打工或兼差時,發生過職業災害,甚至造成後遺症,或曾經遭受客人、雇主
、同事霸凌。
10.曾經在打工或兼差時,碰過壞老闆、惡主管,因此被欺負!
11.為了打工或兼差,導致學校成績下滑、或是被公司發現、工作效率變差、身體過勞!
12.能配合畫面呈現(模擬),或展示證照、影片、照片者,優先考慮。
13.若「近期計劃」或「一年內曾參加」同類型活動者,「請勿報名」。
★《事業登記資料》
(以下三項應全數填妥)
單位名稱與科系別:一二三生活科技
單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2樓
負責人/指導教授:李文明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邱小姐
聯絡方式︰請寄到[email protected]或是[email protected](手機
0918-078-213!歡迎來電先詢問!PS「非」僅來電或傳訊口頭報名!請務必針對條件寫信
報名!)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8
通知方式:以電郵與電話「主動」連絡!(若您第一關有通過的話!其餘不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免
受訓時間:免
截止時間:2/12 PM13:30前來信(以電郵時間為準)
備註: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都歡迎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是
[email protected]
#來信請標示您以下資訊:
1.全名(必寫真實姓名,否則不考慮!)、年紀與學歷(必寫項目)
2.聯絡電話(必寫項目)、電郵(必寫項目)
3.符合哪幾項參加條件(並請附上職場職涯故事說明!謝謝!)
4.描述您的情況,越詳細越好,越有機會錄取!「請勿」只給履歷或個人簡單資料!
5.務必填寫您可配合的時間!(請詳細寫出週一到週五其中的哪幾天!)
6.提醒您!會有媒體到場,需露臉受訪,但可化名!「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7.若能配合模擬畫面呈現,或示範者,或提供照片、影片、證照者「尤佳」,優先考慮!
8.若「近期計劃」或「一年內曾參加」同類型活動者,請勿報名!
9.請於記者會開始前30分鐘,抵達現場作提前準備!
10.如遇重大事件或天候因素,記者會需改期,最晚在開始前16小時通知,「能接受配合
者」才請報名!同時若有改期,薪資會再加三百塊補償!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