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般] 已徵到 1/25,29龍潭補習班國小代班班導

作者: vovopeggy (再嚐一點美夢~~)   2018-01-18 07: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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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1/25(四)以及1月29日(一),共兩天。
每日工作時間: 早上9:00~早上11:30
兩日工作時數各 2.5小時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 時薪200元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 1月29日(一) 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新超強課後輔導班
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336巷20號(804國軍總醫院附近)
勞務內容︰因為是寒假課程,不用檢查學校功課,只需要指導簡單課程內容,以及批閱試卷即可。(學生約20位左右)
※因為當天有事,但班主任要我自己找人代班,大學生亦可。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統一編號:18249783
單位名稱: 新超強課後輔導班
單位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336巷20號(804國軍總醫院附近)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 徐老師
聯絡方式︰ 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 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 一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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