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大同區徵幼兒陪玩姐姐

作者: derekx (let profit run)   2018-01-16 1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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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29 - 2/14 小朋友寒假平日
排班方式:週一到週五 (可議)
每日工作時間:10:00 - 18:00 (可議)
每日休息時間︰小朋友下午睡覺,可以做自己的事情,中間也可以找空擋休息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中午可供餐,跟小朋友一起吃飯
★《工作待遇》
150/hr(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hr - 200/hr (可議)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大同區捷運圓山站附近
勞務內容︰陪3歲六個月小孩玩耍、說話看書.中午媽媽出外買中餐時,需暫時幫忙顧3個月大嬰兒,或者請你幫忙外出買便當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來信請附簡歷、基本資料,說明通勤時間
希望是住在台北市大同區的大姐姐,不希望你花太多通勤時間
家中媽媽都會在家,也有幼兒書籍與玩具
偶爾也可以開電視看卡通
下午小朋友睡覺的時候,都是你自己的時間,大約有一到兩個小時
你可以做你自己的事情,沒有關係
小孩難免會哭鬧,希望是有愛心的大姊姊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debby1030 (黛比涵)   2018-01-16 16:04:00
您好,已站內信
作者: aprilpino (若晨)   2018-01-16 19:52:00
您好 已寄信
作者: sandra840927 (Yangyang)   2018-01-17 11:39:00
您好,已站內信
作者: ruth952079 (Lulu)   2018-01-17 14:18:00
已寄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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