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下
由於現在問題已經不是單單的勞資糾紛
而是針對我轉貼照片而影響到林先生以及他父親的部分
希望大家在推文留言時要注意一下自身的語氣
由於林先生不代表公司
所以請各位不要出現攻擊公司的言論
也不要任意攻擊任何人
我只是轉貼其他網友給我的資料
想請問一下轉貼FB訊息有構成違反個資法的部分嗎?
既然他已經提告,那我現在大概只能等傳票了
作者:
kaur (人生就是如此短暫)
2018-01-12 17:57:00不是林先生的話,商業登記負責人是登記誰呢?
他不是經營人?可是那時打工時他不就是老闆嗎 負責人是誰啊我是覺得這要 成很難吧 你也沒說啥啊而且明明拖薪錯在前 如果沒有你反應他們是不是可能就不會道歉
沒看到有提到林先生的資料啊?公司資料的話網路都查得到
不是先告先贏喔 因為法院要看證明 無法證明就不起訴而已
作者:
dss (dss)
2018-01-12 18:07:00轉貼的是指公司地址那些? 還是其他人傳給你他跟林先生的私訊?
作者:
kaur (人生就是如此短暫)
2018-01-12 18:10:00地檢署也要看前因後果,如是公司或是負責人等等...比一般職員平民,更不容易告成功...因為有關公司要告違反個資成功機率不高公司跟平常老百姓在資訊揭露公開層級就是不一樣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8-01-12 18:18:00放心吧 這種公司每次都會用這招 連起訴都很難
作者:
mile233 (七洋洋洋洋洋)
2018-01-12 18:19:00自己拖薪水還可以告人哦 怕怕
作者: bbflisky (Mr.bbflisky) 2018-01-12 18:29:00
Classy
作者:
McFc (McFc)
2018-01-12 19:04:00法律不外乎情理人,真的告你也沒侮辱對方應該沒事。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8-01-12 19:06:00還是建議原PO或被告的人去看看個資法 看看成立條件 跟罰則這麼輕的東西應該是先調解吧 有了解至少不會說不出話一面挨打基本上除了成立條件 強勢層度也是影響頗大的東西
作者: schoolky3 2018-01-12 19:25:00
拖薪還告人...真是棒啊!
作者:
doreme (置之死地而後生)
2018-01-12 19:34:00看他能用什麼來告你,既然不是負責人,他是伸張正義嗎?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8-01-12 19:40:00我爸有被告過 我跟我爸出調解 然後講到對方翻臉 調解官賭爛他
作者: tina8411280 2018-01-12 19:44:00
根本告不成 個資要要告成 要有蒐集、處理或利用 而且已經對外公開的資料更不用說
作者:
enthpzd (DDTY)
2018-01-12 19:58:00你記得把副本團的文章準備好
作者:
gd831225 (NCHU-BK)
2018-01-12 20:04:00你可以提誣告啊告跟法官採不採信是兩回事
作者:
BIGBBB (yaaaa)
2018-01-12 20:21:00高調 這種公司讓他黑
作者: Stave (樂) 2018-01-12 20:43:00
這也能吉? 這是大吉大利 呵呵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8-01-12 21:28:00這種公司不能永桶嗎?拖薪水還報復性的告人
作者:
gnckt (GN-1211)
2018-01-12 21:45:00垃圾公司,自己欠錢不還還理不直氣又壯,真的猛
三重的話要找林淑芬幫忙嗎快找 選民服務 勞工這麼弱勢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8-01-12 22:19:00拜託 誰知道啥是實際負責人 公開資訊就在那邊拜託他來告你 對方想被打臉嗎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8-01-12 22:21:00你是"弱勢勞工"耶!!拿個應得的薪水 對方一拖再拖
告訴乃論檢察官會「建議」原告同意送調解但 傳票收到要記得去如果不明確 可能就不起訴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8-01-12 22:37:00推文注意自己情緒 小心被告大家不要把勞資糾紛和被告混為一談 二件事阿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8-01-12 23:44:00
原po真雖,這種公司呵呵
作者: sc100200 (Xmas0322) 2018-01-13 00:31:00
怕
作者:
koker (嗨咿嗨咿)
2018-01-13 00:44:00幫高調訟棍很多
作者:
Komasan (摳媽桑)
2018-01-13 00:57:00負責人本來就是登記的,為公開資訊,本來就可以查得到,不懂哪裡有個資的問題呂忠吉被揪出來這麼快,也是因為這些資訊都是公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