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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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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4月8日(除夕休館一天)
排班方式:排班制,平日班
每日工作時間:09:45-18:15
每日休息時間︰30-60分鐘(輪休)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中午用餐時間30分鐘不計薪水,中午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40元
國定假日工資:依勞基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5日匯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台北市中正區八德路一段1號)
勞務內容︰1. 場內工作人員:展場秩序維持、維護展品安全。
2. 出入口工作人員:人數控管、驗票。
3. 機動人員:展場行政事務、主管交辦事項。
具備條件:1. 喜愛孩子,個性細心、有耐心具親和力。
2. 個性主動積極、具責任感。
3. 擅長溝通、能配合團隊工作。
4. 工作需久站,請考量自身體力負荷
5. 週休2日,可配合平日排班。
6. 須接受展前教育訓練。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時藝多媒體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陸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待履歷審核過關,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請勿用站內信回覆,避免漏掉信件。
應徵請寄EMAIL至信箱 : [email protected]
來信主旨請寫"應徵【台北】「可愛巧虎島特展 現場工作人員」-(姓名XXX)
履歷最少需包含
1.個人資料(含照片)
2.聯絡資料(電話、e-mail)
3.自傳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5名
通知方式:符合需求者將以電話及信件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回覆及退件。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受訓時間:12/21
截止時間:徵完為止
注意事項:1. 履歷請整理成word or pdf等格式並使用附加檔案,
切勿直接把資料貼在mail裡面
2. 履歷附加檔案名稱請改為(姓名XXX)
3. 除了附加檔案的履歷以外,建議在mail內容先做簡短的自我推薦
注意,履歷請符合以上規定以利後續面試作業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