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區/個人] 10/14 網路購買門票

作者: paytonyu (不拉甲的魚)   2017-10-06 09:00:27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0/14(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下午2點半-下午4點(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無(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200/時薪(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
時)
國定假日工資:無(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不會延長(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
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領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
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內容︰協助上網購票 (代購數量單一種類不超過8張,總量不超過20張)
工作地點︰你自己家中即可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余先生
聯絡方式︰Line:paytonyu
MAIL:[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5
通知方式:Line或email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wonwon (我們)   2017-10-06 09:24:00
這個不是黃牛?!
作者: paytonyu (不拉甲的魚)   2017-10-06 09:26:00
因為自己搶不到票,所以多找幾個人幫忙搶票,是自用喔
作者: shinchu329 (咲夜絮羽)   2017-10-06 09:35:00
工作時間是怎麼回事 早上2點到下午3點半...?
作者: smartdato (achunchun)   2017-10-06 10:08:00
有到20人要一起去看演唱會嗎...
作者: paytonyu (不拉甲的魚)   2017-10-06 10:14:00
板規是這樣寫的,實際不用到20張 大概8張左右自用
作者: scotten (史考藤)   2017-10-06 11:51:00
如果沒搶到就是做白工囉@@
作者: smartdato (achunchun)   2017-10-06 12:58:00
抱歉沒注意到有這條版規,希望原po順利買到票!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7-10-06 17:49:00
如果很難搶的票200似乎不是很划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