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般] 09/23徵餐飲工讀生

作者: roy12345 (wow)   2017-09-21 23: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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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場次1:09/23 16:30至20:30止(1人) 三重區
場次2:09/23 16:30至20:30止(2人) 樹林區
排班方式:同上
每日工作時間:同上
每日休息時間︰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60/hr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結束後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場次1:新北市三重區進安街81~87號(巴黎香榭社區)(1人)
場次2: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二段45巷64號(2人)
勞務內容︰
1.協助場地架設
2.餐飲服務
3.協助場地善後
4.須搬餐點等重物(重要!請衡量體力)
5.請攜帶身分證影本
6.須著白襯衫和黑長褲。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開心食品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新北市五股區御成路108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吳先生
聯絡方式︰0916-068-873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請勿回站內信。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共三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或簡訊確認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額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roy12345 (wow)   2017-09-22 15:33:00
目前還各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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