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徵網拍助手 (暫時徵滿)

作者: cindy740627 (星影)   2017-09-19 0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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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週一至週五 一周3-4天 周一二務必排班
排班方式:試用期三天 平日排班
試用期PM2:00-PM5:00
過試用期 PM1:30-PM5:30(也可PM2:00-PM6:00)
每日工作時間:試用期PM2:00-PM5:00 (3HR)
如果上班三次後判斷適應良好就過試用期
過試用期 PM1:30-PM5:30(也可PM2:00-PM6:00)(4HR)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 請吃飽再來,容易肚子餓可以帶小點心來吃 ,
但是不可以掉食物渣殘留食物使辦公室長蟑螂螞蟻...
有飲水機可以裝水,也可以帶飲料(罐裝 不要手搖飲怕打翻)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試用期3hr 400元(時薪約133)
過試用期4hr 600元 (時薪150)
如果經過1-2個月觀察 出錯率少 學得快 細心認真會再調薪
國定假日工資:假日放假 (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試用期日領 過試用期週領
★《工作內容》
網拍訂單整理、包貨、出貨,有7-11 全家 偶爾(非常少)有郵局
紀錄出貨數量 熟悉sony手機基本操作 基礎 excel 基本電腦操作
打掃自己的工作環境、幫忙把打包好的垃圾和回收拿去丟(社區地下室)
上架整理登記商品 很少搬重物但是有時候會搬到~~所以身體不能太嬌弱
至少有可以搬5-7kg走10m的體力 偶爾瞬移10-15kg的東西
細心 用心 專心 希望出錯率很低 出錯不會怪你 但是不要常常出錯或者是
犯一樣錯誤 會很困擾
會需要短時間盡快熟悉賣場商品細項(保養品為主) 用心 記性不差 不懂作可以做筆記
都會好好教你 可以快速獨立上手會加薪
有網拍包貨經驗佳
工作地點︰ 台北市大直 永安國小旁
勞務內容︰ 點貨、理貨、包裝出貨、倉庫管理上架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太太
聯絡方式︰ 站內信(簡單履歷來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3天內必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 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錄取會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平日下午
受訓時間:試用期3天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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