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台北德昇資訊貿易有限公司徵長期行

作者: forth11 (德昇)   2017-09-06 12:01:50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
→週一到週五(上午9:00-下午5:30),中午休息時間12:00-1:00,白天上班,時間彈性,週休星期六,星期日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
→長期工作(在學生,可依學校課程排班,上班時數可以面議)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否,但辦公室附廚房,內有冰箱、微波爐、電鍋、飲水機可自行使用,公司附近有很多美食等你挖掘!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33/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薪資:一切依照勞基法,不可面議
→133元/hr
◎國定假日薪資:
→國定假日不用上班(見紅就休)。
◎加班費:
→無須加班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逕行劣退)
→每個月一號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
→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11號11樓 (近捷運科技大樓站,步行約7分鐘)
◎工作內容︰
→1. Key in 資料
2. 處理國內、外期刊寄送相關事宜
3. 主管交辦事項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
→89612094
◎單位名稱:
→德昇資訊貿易有限公司
 圖書 期刊訂購代理公司
◎單位地址:
→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11號11樓 (近捷運科技大樓站)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
→林小姐
◎Email/電話︰
→02-2701-7911(請在上班時間來電應徵)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
→否(勿回信,請直接打上述電話)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
→一名
◎通知方式:
→電話錄取通知
◎面試時間:
→主管直接電話約時間(會在上班時間9:00-17:30之間)
◎受訓時間:
→一個月(時薪133元/hr)
◎截止時間:
→徵到為止,歡迎大專院校在學生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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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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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s705166 (111)   2017-09-06 14:11:00
不知道是不是看學校的,打電話去問,只問學校名字跟手機,就謝謝再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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