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苦樂文創徵配音員

作者: julian841121 (Julian)   2017-08-24 21:18:03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長期工讀,希望能8/24上班
排班方式:每星期2-3天
每日工作時間:最多3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小時[m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5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1.以口述方式錄製知識性文章,每篇約3-5分鐘,可在家工作
2.剪輯錄製以後的聲音檔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苦樂文創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31巷16號1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魯小姐
聯絡方式︰ Email:[email protected]
請將以下連結文章以朗誦方式錄製成音檔並寄至以上email
https://ppt.cc/fGzgLx[m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
通知方式:電話&email通知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gypiq (KTcell)   2017-08-24 21:31:00
連結失效,連不上去
作者: nanahsu0316 (nana)   2017-08-24 22:12:00
連接無法用
作者: ms0546182 (刺刺)   2017-08-24 22:36:00
連結連不上~~
作者: julian841121 (Julian)   2017-08-24 22:52:00
不好意思,不知道為什麼內文修改不過來只好在推文先
作者: jeffreyup1 (jeffrey)   2017-08-24 23:01:00
作者: nemusa (睡去)   2017-08-24 23:14:00
卡個連結
作者: aki80 (LinTeS)   2017-08-24 23:15:00
[m是色碼啊 自己刪掉吧
作者: nanahsu0316 (nana)   2017-08-25 00:23:00
已寄信,信箱是nanahsu開頭
作者: mila19971222 (Mila)   2017-08-25 00:25:00
連結是??
作者: ms0546182 (刺刺)   2017-08-25 00:25:00
已寄信,ms開頭,謝謝您回樓上 我把網址裡的 [m 刪掉 就順利連上了
作者: mico0306 (米可)   2017-08-25 00:57:00
已寄信,信箱mi開頭,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