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般] 8/8、8/9嘉義工讀現領

作者: JOYSHAN (1233211234567)   2017-08-07 10:43:32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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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進場佈置8/8(二)1600-1800
活動時間8/9(三)0800-1200、1230-1300 (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
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兩天皆可者優先,如只能一天請於「信件主旨及信件內」備註。
排班方式:如上述(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
日)
每日工作時間:8/8(二)1600-1800
8/9(三)0800-1200、1230-1300(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
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1200-1230(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
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35元/小時(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無(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無(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
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現領,需自備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不接受電子檔喔!(明確工資發放日
,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如沒有相關證件領款,改為106/8/30匯款,且銀行手續費自行負擔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嘉義縣文化觀光局1樓(太子大道158號)(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
址不同)
勞務內容︰進場佈置協助、活動流程、接待協助(應詳實填寫)
服裝:白色襯衫、黑色長褲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點石策劃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108號3樓之11(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李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作者: uuxx66 (uuxx66)   2017-08-07 10:57:00
已寄信 謝謝
作者: thumbd000 (蔓越莓)   2017-08-07 15:07:00
寄信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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