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個人] 幼兒陪玩員(已徵到)

作者: MinYM (先先)   2017-08-02 23: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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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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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即日起,至少到9月過後(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
示)
排班方式:每週2-3天,可彈性調整(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
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下午15:30-18:00,若需彈性調整會徵求受雇者同意(明確起訖時間,
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無(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50元/hr(起薪,會再視狀況調整)(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
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無(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無(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
定)
勞健保、勞退:個人徵求無勞退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個月最後一天上班日結算當月薪水(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
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我家,靠近瑞豐夜市(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
主要是陪一個2y9m小男孩玩,因媽媽還要顧一個10m小男嬰有點分身乏術,因此需要協助

因小男孩目前正值愛跑愛跳時期,所以偏向下午能夠陪媽媽帶小孩出去''放電(消耗體力
的活動)'',媽媽會帶著10m男嬰在旁陪同,若遇下雨則改室內活動。
Ps兩三歲小孩真的比較灰跟盧,也比較內向,希望應徵者是比較熱情、喜歡小孩,不怕小
孩哭鬧的人,幼教/幼保/教育系學生尤佳,因需觀察與小孩相處情形,因此此工作需要面
試(大概跟小孩互動10-15分),若能夠接受再來信應徵。
室內活動:在家裡玩玩具(積木、黏土等)、畫畫、講故事
室外活動:到附近公園溜滑梯、操場跑步、爬樓梯、散步等等
***陪伴時間不使用手機及3C
***若為在學學生應徵,每週上班2-3天及工時15:30-18:00皆可配合開學後課表做彈性調
整,時間都非常非常非常彈性!
***因兩兄弟時常會互相干擾,因此需要真的喜歡小孩子、有耐心、不怕吵鬧的人來應徵
***來信請附上簡單的自我介紹、告知我你覺得你可勝任的理由及聯絡方式。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個人徵求(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太太(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
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必一一回信(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確認後給line
面試時間:後續聯絡討論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截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AImaker (人類滾喇)   2017-08-02 23:07:00
幼保150 幫高調
作者: thumbd000 (蔓越莓)   2017-08-02 23:24:00
我覺得幼保你敢給一個拿150/h帶嘛...景氣真是越來越差了
作者: me0533 (小綠說)   2017-08-02 23:33:00
原來你孩子只值這薪水....
作者: hlzy (小亞)   2017-08-02 23:55:00
孩子是無價的...= =
作者: orzkk88 (歐阿理顆顆)   2017-08-03 00:03:00
150是哪招==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2017-08-03 00:48:00
你只給了工讀生的薪水 為什麼要求卻這麼多???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7-08-03 04:17:00
當初200,現在直接變成150,當中是哪個環節出問題啊…
作者: logLCY (略懂略懂)   2017-08-03 09:36:00
150給我帶好了
作者: tingiy (2375)   2017-08-03 11:12:00
去年原PO用150蠻多人應徵的 所以現在用150也是正常
作者: HeeMin (米淇)   2017-08-03 14:52:00
嗯?去年跟今年的物價一樣嗎?
作者: machin (台中生活的台北人)   2017-08-03 15:16:00
現在媽媽都不想花錢請保母,當作工讀生一樣找個陪玩 實際行到府保母的責任與義務,要去應徵的人請仔細思考
作者: annie999 (Annie)   2017-08-04 13:41:00
推媽咪 我覺得..真的很輕鬆了,帶孩子累的是餵奶包尿布哄睡,實際上只是陪玩阿..薪水ok 可惜我不在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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