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信義路派報及大安站發傳單人員(已徵到)

作者: juju (瓶頸艱)   2017-07-17 15: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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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工作日期:7/18
排班方式:當天
每日工作時間:11:30~15:30
每日休息時間︰每小時自主休息10分鐘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每小時150元+1杯飲料(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天(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大安站定點發及大安站到東門站沿路信箱投遞
勞務內容︰11:30~14:00在大安站定點發傳單
14:00~15:30從大安站沿信義路到東門站信箱投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品嵐商行
單位地址: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50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應R(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arashi101502 (到處旋轉的小矮子)   2017-07-17 15:47:00
您好 已寄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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