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般]國家教育研究院徵求兼任助理1名

作者: wulung (浪人)   2017-06-13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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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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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106年7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共計6個月)
排班方式:每月工作25小時,可在家工作,並配合進校訪談與施測。
每日工作時間:自行分配,平均每日約1小時(以每月25工作日計算)
每日休息時間︰在家工作,可自行分配。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如工作待遇
國定假日工資:無,無須假日上班
延長工時工資:無,無須延長工時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30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不拘,但依計畫主持人實際要求調整。
勞務內容︰
(一)協助研究計畫之相關事務。
(二)配合研究需要,至合作學校進行訪談與施測。
(三)整理相關研究資料,如試卷批改與訪談逐字稿。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國家教育研究院
單位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 2號;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劉小姐
聯絡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等相關證件電子檔於106年6月19日(一)[email protected]/*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13 12:03:00
這次再錯就依使用者條款第八條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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