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工作日期

作者: a14785299 (毆巴馬)   2017-05-10 22:19:29
各位好!不好意思,我是個打工新手,想上來詢問點事情
因為最近大考結束了(統測) 所以想找打工賺點錢,可是我看工作的日期有要求長期或短
期,讓我不明白的是長期的定義要做多久之後才算長期??
3個多月要算短期嗎??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5-10 22:22:00
看雇主的定義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5-10 22:23:00
長期通常是那種做到你想離職才走的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5-10 22:39:00
自己決定 預計何時離職就可以先告知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5-10 22:41:00
至少要離職之前一定時間告知 依簽約當時的約定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05-10 23:00:00
其實勞基法規定三個月以內不需要宣告,今天講完明天就可以離職了;三個月要一年是提早10天,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是20天,三年以上十天;不過人情上還是提早說一下比較好啦*更正:三個月「到」一年,非三個月「要」一年*更正二:三年以上30天,為啥短短幾句錯這麼多,有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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