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般] 已徵到

作者: jayjay2 (Carrefour)   2017-05-01 1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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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徵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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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5/1今天一天 (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無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11:30-19:00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14:00-14:30 (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計薪 無供餐 (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如果會開17噸貨車的話 一日4000 , 不會開車單純來幫忙司機上下貨3000 (
以上兩個價格已為兩倍後之薪資
(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5/1今天工作結束後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198號之1 (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開車送貨or不會開車單純負責上下貨 (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上台真食品有限公司 (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一路56號 (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李先生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0937-969-604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覆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今日11:30
受訓時間:今日11:30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司機早上起來突然落枕,代班人員又剛好無法,所以要徵司機or跟車助手
(受傷司機會跟在旁指示工作內容)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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