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般] 徵三重路口流量調查員 (已徵滿)

作者: kevin2967 (阿楷)   2017-04-11 12: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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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為必填項目,應詳實填寫,不得模糊籠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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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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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民國106年4月13日星期四)
排班方式:()
每日工作時間:(7:00-9:00與17:00-19:00,共計4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新臺幣150元/小時+新臺幣100元(車馬費),合計工作4小時共計新臺幣700元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560巷與疏洪東路二段路口)
勞務內容︰(計算路口交通量)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行易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239號7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先生)
聯絡方式︰(手機號碼0928085752)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4人)
通知方式:報名者以簡訊報名,簡訊內請提供報名者姓名與聯絡方式,收到簡訊後將連絡報名者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民國106年4月12日星期三16:00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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