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誠徵混血兒模特兒1~6歲

作者: wdry (好吃的蘇西在蒸仙)   2017-04-06 1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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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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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模特兒找齊後再看哪一天可以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時薪$500-$1000 也可以挑選兩到三樣公司產品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台北市攝影棚(目前未定)
勞務內容︰拍商品的DM 網站: www.rarabbit.com.tw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威漾國際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81號10F-1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高先生
聯絡方式︰Line ID:kao13945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覆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8人
通知方式:line ID:kao13945
面試時間:請和高先生約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06 16:03:00
這太扯 當PT板是萬能徵板嗎?
作者: Peggyhome ( ?)   2017-04-06 16:09:00
沒壞阿
作者: Mars666 (無名的過眼雲煙 )   2017-04-06 16:15:00
蘿莉版
作者: MikuLover (愛ミク的人)   2017-04-06 16:17:00
CCR
作者: wdry (好吃的蘇西在蒸仙)   2017-04-06 16:35:00
這樣徵人不行嗎?還是有哪個版可以徵MD的呢?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06 16:36:00
PTT以外的討論區不然 自己去創一個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17-04-06 16:37:00
請問台越混血可以嗎?
作者: wdry (好吃的蘇西在蒸仙)   2017-04-06 16:39:00
樓上請跟高先生連絡 給他照片.姓名.聯絡方式喔
作者: KomeijiYuki (古明地雪)   2017-04-06 17:30:00
笑慘
作者: wdry (好吃的蘇西在蒸仙)   2017-04-06 17:58:00
ㄏㄏ好笑吼
作者: seven30 (七點半)   2017-04-06 18:16:00
不太懂為何他這樣不行 版上徵model的一堆 為何加個混血就成了萬能徵版 pt版應是儘量給勞資方便的平台 沒必要限制成這樣吧
作者: wdry (好吃的蘇西在蒸仙)   2017-04-06 18:22:00
我是代po的 看了很多遍規則,也不懂這樣為何不行,還以為是有M以為是有其他徵MD的版
作者: rksophee (Sophee)   2017-04-06 19:15:00
對啊 為什麼不行? 有給薪啊
作者: laplacian (laplacian)   2017-04-06 20:03:00
錯在不能限混血阿上面護航的懂了嗎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06 20:25:00
重點是勞務人是誰混血甚麼的 我倒是不在乎
作者: seven30 (七點半)   2017-04-06 21:34:00
那可否請l大、a大開示一下限混血、以第三人為勞務人違反了哪條板規嗎 畢盡原po都說他查過規則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06 21:35:00
就說限混血不是重點了光這個工作期就沒按格式寫了 工作內容也是其它的部分我先跟p板大討論完再說第14條第2項第7款儘量給勞資方便的平台 這話說得好阿 給方便不可以當隨便你在這徵無行為能力人當MD 這符合part-time的看板宗旨嗎?
作者: ffwind (培)   2017-04-06 21:58:00
超展開阿
作者: db12467 (miumiu)   2017-04-06 22:03:00
中台混血可以嗎
作者: seven30 (七點半)   2017-04-06 22:15:00
我就是在問laplacian限混血到底違反哪條板規我不懂阿格式有問題沒錯,但是你帶頭噓文明顯就是針對模特兒為1~6歲,然而當時你還未與p板大討論以第三人為勞務人是否違規,因此你可說是未審先判,在對方徵求條件沒違規的情況下,以板主的影響力帶頭製造出攻擊的輿論。對方po文前也查閱過板規,他有當隨便嗎?然而你身為版主,卻在未和其他板主討論前就留言攻擊,難道這就不叫隨便嗎?徵無行為能力人有法代同意這還有什麼問題嗎,有問題也提出理由與板規吧有人在玩權力遊戲就算了,如果板友們連這種沒什麼問題的工作也要攻擊,那願意來pt板po文的雇主只會越來越少,我想這也不是噓文的人所樂見的吧,別的pt平台各種違法大家也不是不知道,有必要這樣嗎...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4-06 22:28:00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我國就業歧視一共有16種:第一種就是種族歧視 年齡沒有問題 1-6歲不會用PTT所以一定有代理人 這點不違背 年齡跟服裝有關聯尚可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06 22:37:00
這個先等一等 法務部那邊還有一件事要確定另外這不叫未審先判 否則這篇早就直接消失了14-2-7的要件是符合29最低限制 這樣有回答到某人的問題嗎為避免偏頗 將推薦值歸零
作者: seven30 (七點半)   2017-04-06 23:38:00
a板主一開始連違反哪條板規也說不出來,只在那邊諷刺什麼萬能徵,原po誤以為是不能徵md,詢問她還回什麼PTT以外的討論區。這種不告知po文者哪裡錯,只是一味留些言不及義的噓文,該注意發言的到底是誰?你敢說a板主一開始的處理很恰當?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06 23:48:00
不服逕向L_LifeJob檢舉 謝謝指教看板規是使用者的義務 板務人員沒有主動提醒的義務我的看法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沒變 格式錯誤+不適合pt板業務只是p板大同時也發現就業歧視 真不知道是誰該注意發言對了 這裡還有個第27條第4項 某人確定還要在這討論板務?
作者: wdry (好吃的蘇西在蒸仙)   2017-04-07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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