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已徵得)搬家前的打包幫手兩位

作者: mingk (Ming)   2017-03-27 09: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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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2017年03月27日(一) 14:00~20:00
排班方式:2017年03月27日(一) 14:00~20:00
每日工作時間:2017年03月27日(一) 14:00~20:00
每日休息時間︰晚餐1個小時休息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時薪133元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日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捷運萬隆站附近,步行約10分鐘
勞務內容︰把書架跟抽屜裡的東西裝箱,標示清楚
有請搬家公司,所以不需要搬重物
(當然裝箱過程中移動箱子是必須的)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關小姐
聯絡方式︰請站內信您的聯絡電話、就讀學校之類的
是否回覆報名者:僅聯繫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3人
通知方式:電話聯絡
面試時間:無需面試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今天下午6點前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bluesea586   2017-03-27 09:59:00
您好,已寄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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