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假日用 LINE 派工 判付加班費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7-03-12 06:38:31
蘋果頭條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12/
37580265/%E5%81%87%E6%97%A5%E7%94%A8LINE%E6%B4%BE%E5%B7%A5%E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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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用LINE派工 判付加班費
企業界罵政府過度管理
2017年03月12日
【唐鎮宇、突發中心、財經中心╱連線報導】新北市一電子業勞工假日
常接到僱主用LINE傳訊交付工作,遭解僱後索討加班費引發勞資爭議,
新北市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以對話紀錄認定該勞工有加班事實,每則訊息
至少算 1 分鐘加班,判僱主須付2598元,為國內首例勞工以 LINE 對話
紀錄申請加班費成功案例。勞動部並強調,一例一休上路後,若休息日
傳 1 則訊息要勞工加班,得付 4 小時加班費。勞團籲僱主勿濫用現代
科技讓勞工過勞,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批評,類似案例政府不應過度管理。
有位電影業主管3年前長期在下班後,收到主管透過WhatsApp交辦工作而
忙到深夜,後猝逝,勞保局認定為國內首例因通訊軟體指揮加班過勞死
案例,勞動部因此重視相關加班問題,並訂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
時間指導原則》,指勞工可提出對話紀錄申請加班費

裁定 1 則算 1 分鐘
勞動部日前向各縣市蒐集相關案例,僅新北市回報有一電子零件製造業
女性廠務助理,前年遭資方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一氣之下蒐集工作期間
LINE 對話紀錄請求加班費,勞資爭議調解破裂後交付仲裁,最後判定僱主
應付加班費。新北市勞工局指,該勞工平日及假日常需配合公司,通知
其他員工加班或取消加班,並提出 LINE 對話紀錄佐證,要求資方以對話起
訖時間,付 438 小時、15 萬元加班費;但資方主張該勞工周六、日放假
不須到公司加班,每月僅須花30到40分鐘通知其他員工相關事宜。由專家
組成的新北市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該勞工下班後及假日用 LINE 聯繫,
確屬加班;但實際工時,應以LINE對話頻率、次數、通話秒數計算,其中通訊
紀錄短暫者每則訊息工時至少以 1 分鐘計,認定勞工平日加班 358 分鐘、
假日加班 1007 分鐘,依該勞工月薪 2 萬 5200 元計算,判資方補發 2598 元
加班費。
加班5年內可提出
《蘋果》調查該資方為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宜輝實業公司,共約有 180 名員工
,主要從事電子零件加工,記者昨到該公司,因假日未開門,無法取得其回應。
此案仲裁委員之一、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該勞工原主張加班費應從
僱主首封交付他的訊息,算到他回報僱主最後一封訊息止,但仲裁委員會認為
起訖時間內勞工可能做公事、也可能做私事,最後參照《勞基法施行細則》
規定出勤紀錄至少記載至分鐘,推定1封訊息至少算1分鐘加班。
加班費請求權時效為5年,勞工可在加班後5年內提出仲裁或訴訟向僱主討加班費
,多數案例為離職勞工提出。勞動部官員說,勞資合意交付仲裁案例不多,近 3 年
平均每年約 15 件,仲裁結果具民事一審判決效力。若不服仲裁,雙方仍可再到
法院提訴訟。
現 1 則恐算 4 小時
勞動部官員並指,此案發生在前年,加班時數以分鐘計算;但去年 12 月 23 日
一例一休實施後,休息日加班未滿4小時須以4小時計薪,意即若勞工在休息日
(一般約定為周六) 就算只發 1 封工作訊息的LINE,僱主也得付 4 小時加班費。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有些歐美國家已在倡導勞工下班後應有「離線權」
,讓勞工下班後有完整自由時間,政府應多向僱主宣導。
資方團體、工總秘書長蔡練生指,此問題宜個案認定,若須花時間處理的事項,
僱主不應佔勞工便宜。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認為,類似案例政府不應過度管理,由勞資雙方決定就好,政府
針對不同產業應給不同適用條件,就像商總提出服務業專章,但最根本問題仍要將
不合時宜的《勞基法》改回來,「現在政府就是怕改回來後,又有抗爭出現」,
建議政府勇於面對現實。
「若好老闆不計較」
上班族李先生說,老闆平常若對員工好,員工應不會計較;若老闆平時壓榨,
員工才會斤斤計較。民眾王小姐說,跟老闆鬧翻了才有可能拿 LINE 對話紀錄去要
加班費,一般勞工真去要了應會被解僱吧。
首例LINE對話紀錄獲加班費仲裁
★仲裁判斷
.勞方提出的LINE紀錄多數僅為公司政策轉知其他同事,不宜依勞方主張以對話
紀錄起訖時間點計算加班費
.部分LINE紀錄包含勞資雙方磋商、聯繫公務,以對話頻率、次數、通話秒數等
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如來回聯繫持續 100 分鐘即以 100 分鐘計
.LINE紀錄短暫者,參考《勞基法施行細則》出勤紀錄應記載至分鐘規定,1 則
訊息至少以 1 分鐘工時計算
★計算方式
.仲裁委員會認定勞工在平日加班 358 分鐘,假日加班 1007 分鐘,平日加班
以《勞基法》規定加給 1/3 ,假日加班依該公司規定給 1 倍薪計
.該勞工月薪2萬5200元,每分鐘薪資折算為25200/30/8/60=1.75元
.最後發給加班費(1.75X358X4/3)+(1.75X1007X1)=2598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新北市勞工局
徐小姐 27歲 服務業
【勞工看傳LINE算加班費】不敢提申請
假日常接到主管訊息,就算不是立即要我處理的事,也會覺得有壓力。有想過
申請加班費,但當然不敢。
陳先生 26歲 待業中
算法不合理
若要用LINE訊息計算加班費,應該用實際工作時間來算才合理,1則訊息只算加班1分鐘不
太合理。
勞工下班後被LINE加班相關規定
★工時認定
.勞工在僱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指示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即算工時
.勞工可用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完成文件交付紀錄、行車或GPS紀錄等資料
佐證加班,僱主應補登工時
★加班費
.工作日加班 2 小時以內,每小時按平日工資再加 1/3 倍以上,加班
第 3、4 小時每小時加給2/3倍以上
.國定假日加班須給雙倍,且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
.休息日前 2 小時應加給 1 又 1/3 倍以上,之後每小時應加給 1 又
2/3 倍以上,未滿 4 小時以 4 小時計,以此類推
★諮詢申訴
.勞動部1955專線
.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 http://goo.gl/Nmb18v
註︰若適用責任制或彈性工時另有規定。休息日加班費規定為2016/12/23起實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
20170312/37580278/%E5%B0%8D%E8%A9%B1%E7%B4%80%E9%8C%84%E4%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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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紀錄佐證加班 僱主須給薪
2017年03月12日
通訊軟體發達,許多僱主假日仍以LINE交辦工作。圖非當事勞工。
方萬民攝
手機通訊軟體發達,勞工下班後仍可能接到工作交辦指令。勞動部官員說,
依前年公布的《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若勞工下班後被
僱主透過通訊軟體、電話等方式要求工作,勞工可自行記錄工作起訖時間,
輔以通訊軟體對話、通話紀錄或完成文件交付紀錄佐證,向僱主要求補登載
工時,僱主依法須發給加班費。
宣告事項難認定
勞動部官員舉例,若假日僱主僅透過通訊軟體公告公司政策、注意事項等,
或提醒上班日才要做什麼工作,因勞工當下未提供勞務,難認定為加班。另如
老闆在假日通知「周一早上開會要交報告」,若勞工一定得在假日趕工、老闆
也知情,應屬加班,但建議勞工先告知僱主要開始加班了。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李大華說,僱主聘用勞工前,應先說明假日可能遇到的
加班情況與規範,勞工也可保留工作群組中內容等做憑據。
拒給錢可罰百萬
勞動部建議,勞僱可事先約定休息日、下班後等透過通訊軟體加班計算工時
的方式,如可約定此情況一次以多少時間計算,勞工再以實際工作時數交由
僱主記載工時。若勞工確有加班事實,但僱主不發給加班費,依法可處 2 到
100 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加罰1/2罰鍰;勞工也可撥打1955專線申訴。
記者唐鎮宇、陳嘉恩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3-12 11:14:00
科科科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3-12 11:41:00
長期工讀的話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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