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區/派遣] 11/19新竹、台中高雄、石門水庫領現

作者: CK8301375 (大頭)   2016-11-18 19: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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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以下六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
工作日期:11/19~20
排班方式:工作一 11/19 10:30~14:30 新竹縣政府撤場
工作二 11/19 11:00~18:00 桃園石門水庫撤場人員
工作三 11/19 20:00~00:00 淡江大學撤場人員
工作四 11/20 16:00~20:00 高雄夢時代撤場
工作五 11/20 13:30~20:00 11/20台北文華東方酒店活動人員
工作六 11/21 10:30~16:00 11/21台北文華東方酒店活動人員
工作七 11/21~27 08:30~18:00 台中溪福路倉庫整理(日期自選)
每日工作時間:如上
每日休息時間︰每四小時休息30分鐘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供餐不支薪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6/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週一至週日,國定假日請參閱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平常日工資:工作一 130/hr
工作二 130/H+車資100元
工作三 130/H
工作四 130/H
工作五 130/H
工作六 130/H
工作七 130/H
國定假日工資:(約定時薪x2/補休)
延長工時工資:(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工資發放日:工作一、四、七 工作結束當日匯款(非郵局扣15手續費)
工作二、三、五、六 工作結束領現金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工作一 新竹縣政府
工作二 桃園石門水庫
工作三 淡江大學
工作四 高雄夢時代
工作五 台北文華東方酒店
工作六 台北文華東方酒店
工作七 台中烏日區溪福路
工作內容︰工作一 協助帳篷桌椅撤場
工作二 協助帳篷桌椅撤場
工作三 協助帳篷桌椅撤場
工作四 協助帳篷桌椅進場
工作五 協助現場活動進行、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六 協助現場活動進行、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七 協助倉庫內器材整理清潔、主管交辦事項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等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24632717
單位名稱:永全品牌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45號2樓
律師、地政士執照字號: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市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小姐
Email/市話/電話︰[email protected]/*
作者: abdd123413 (班公司統編:24542075E︰)   2016-11-18 19:49:00
安安
作者: ELVISLan (可藍)   2016-11-18 20:01:00
5樓喜歡應徵全哥給的工作
作者: lu555122   2016-11-18 20:05:00
zz
作者: thisoermqab2 (兆兆)   2016-11-18 20:09:00
為什麼血汗工作可以一直po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6-11-18 20:28:00
樓上人家PO文符合版規即可,至於有沒有合法是另外的事
作者: matt52058 (4千大男)   2016-11-18 20:36:00
他po沒錯啊 但要不要做是看個人
作者: imsnake (蛇蛇)   2016-11-18 21:08:00
曾經做過的受害者在此噓一下
作者: wurth (大狗)   2016-11-18 21:18:00
因為全全自己會在板上應徵工作 然後跑去跟雇主推銷他們仲介公司 然後本來公司發的工作就變全全公司的派遣了 價格的變化 不用說大家也知道了吧?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11-18 21:38:00
請問樓上w大 全哥跟金門雙煞是不同的人嗎?
作者: wurth (大狗)   2016-11-18 21:54:00
一個荼毒工讀 另外兩個讓雇主苦惱 立場完全不同哦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11-18 21:59:00
謝w大回答XD
作者: a159753 (大叔)   2016-11-18 22:00:00
這po文哪裡不合法?
作者: wurth (大狗)   2016-11-18 22:18:00
沒違法 否則早被永桶了 違法的是他的兩個前身公司 不過桶了也無所謂 再申請一家公司就好了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11-19 10:59:00
會這樣不是沒原因 搜尋之前苦主文章就知道答案
作者: talesbb36   2016-11-19 17:35:00
薪水合法~文章也符合規則 哪不合法? 不過會壓榨工讀噓
作者: goodjohn08 (雖敗猶榮要用幾次)   2016-11-19 20:21:00
感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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