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五點事項公告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0-26 18:04:41
一、請 ghost953 至 part-timeBM 說明
此為 [公告] 白法美甲館 暫時黑名單 後續
http://i.imgur.com/zHo50c9.jpg
圖片就不多說了,我也很不滿意拍出來的結果,礙於回程時發生一點小意外,家私有
點問題,短期內不會重拍。
請使用者於 2016/10/30 23:59 前至 part-timeBM 說明。
1.貴單位已停業,為何會有人力需求?
2.貴單位是否有申請復業?
若有特殊事宜請一併說明。
如未說明或無合理解釋,本板將依現有證據判定。
本案處理期間暫停白法美甲館及 ghost953 於本板發文權。
圖片部分,會在處分(若有必要)時重拍。
※板主有權就說明狀況提前終止說明並作出裁定。
二、聯絡資訊
隨著通訊軟體盛行,於本發文徵才使用通訊軟體做為聯絡方式的使用者有增加的趨勢
(增加速度很慢就是了),卻也衍生出問題。
以本板最常見的通訊軟體──LINE為例。
LINE新增好友,有透過邀請網址、ID、手機號碼三種方式,其中ID為本板常見。
ID雖具有唯一性,然使用者透過ID搜尋到的暱稱與大頭貼並無唯一性。
若發生糾紛,權益受侵害的一方恐難舉證通訊對象與徵才者為同一人。
三、請使用者注意發言
不論為PTT站方或本板板主,皆有一套保護使用者的手段。
使用者或公司、商行等,欲對其他使用者提出告訴(主要是誹謗),只要向本板要資
料,目前的阻擋率為23/23(100%),主因有二:
1.板主無權將已刪除或修改之原始內容交予其他使用者,使用者亦無權向板主索要。
只有司法機關認有必要者,才有權索要。此外也並非向板主,而是向PTT站方提出。
2.板主無權取得使用者於註冊PTT時所填寫之資料。
但,IP位址仍為一公開資訊,若上述單位選擇透過IP而非站方或本板,不論為站方或
本板,皆無法干涉也無法協助。
故在此提醒使用者注意發言,以免觸犯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四、請勿騷擾公務帳號
公務帳號的業務,在 #1No3ErMh (part-time) 已有說明。
非業務信件只會石沉大海,如果有所堅持多寄幾次,只會進入壞人名單。
但,公告不是為了上述事件。
早先公務帳號是沒有隱身的,後來開了隱身,最近解除隱身,後來又恢復隱身。
請不要找公務帳號下棋!
五、yoto0607、欣辰國際有限公司 恢復發文權
依據北市勞動檢字第10535519500號函文……呃,他沒有寫普通還是密件,保險起見
直接總結。
「無發現違反勞動法令情事」
裁定 yoto0607、欣辰國際有限公司 恢復發文權
以上五點公告。
作者: talesbb36   2016-10-26 18:44:00
版主認真 讚!
作者: aterasu (熱寶)   2016-10-26 18:50:00
推推
作者: peterr (peter)   2016-10-26 19:25:00
感謝版主,我都要落淚了,很感動
作者: clark2644 (Buddy Lee)   2016-10-26 19:51:00
作者: subway7637 (齋雜軍學者-司馬中原)   2016-10-26 21:10:00
作者: likebright (色彩斑斕)   2016-10-26 21:28:00
推 感動
作者: yuan7890 (yuanhau)   2016-10-26 21:52:00
請不要找公務帳號下棋! XDDDDD
作者: Ewighket (EWIGHKET)   2016-10-26 23:38:00
辛苦了
作者: Tachikoma88 (塔奇克馬88號)   2016-10-26 23:40:00
下棋是怎麼回事XDD
作者: aiibb2 (小瑀)   2016-10-27 03:33:00
不推不行
作者: NAKOplau (布)   2016-10-27 03:50:00
找公務帳號下棋!?這啥? XDDD
作者: jj1379746 (充電五分鐘,通話兩小時)   2016-10-27 06:24:00
下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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