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9/2-9/5 玩偶裝工讀生(已徵得)

作者: Haemophilia (:P)   2016-08-25 11:28:40
已徵得,非常謝謝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嚴禁個人徵求項目
座談會、市調訪問、補教業、仲介、經紀、重度搬運、運輸業
選舉助選員、演藝工作、金融保險業務、高危險性工作
學術問卷及實驗發放廣告傳單及任何文宣品、醫療醫藥相關行業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本文僅發表於PTT,禁止轉載至其他網站,一旦發現將提出告訴。
★《工作期間》
※以下六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2016/9/2~9/5 10:30~17:30花博爭豔館(室內場地)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每日6小時(扣除中午12:00~13:00休息吃飯)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中午休息供餐,不計薪/工作時段每小時休息20分鐘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200/小時
國定假日薪資:(約定時薪x2/補休,9/15中秋節)
超時加班費:(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2016/9/10(六) 匯款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花博爭豔館(室內場地)
工作內容︰穿著皮卡丘玩偶裝在攤位上和民眾拍照及互動,
以及展館內繞場(有工作人員同行)
◎《事業相關資料》
※個人攤商、網拍業者請填妥店名、網拍店鋪名及擺攤地址、網拍網址
※非事業單位本區免填,其餘未填者刪文並給予水桶懲處
※代班徵求必填代班公司三項資料,未填者刪文並依2-A給予水桶懲處
單位名稱:晃聖有限公司
地址/網址: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33號6樓之5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市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稱謂︰X
Email/市話/電話︰X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是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
身高160~180cm(配合玩偶裝大小)
活潑開朗、喜愛與人群互動、主動積極
通知方式:電話聯絡
面試時間:電話約時間(會在平常日上班時間內)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08/31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作者: TLWF (Ting)   2016-08-25 12:15:00
您好,已寄信,104開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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