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一般] 法律事務所工讀生

作者: asgardself (讚寶寶)   2015-09-08 14:37:45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每週工作三天或四天。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半、中午休息十二點到一點半。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以日薪計算。不供餐。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日薪1200元。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6/19-21端午節)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每月一號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03號9樓之1
工作內容︰協助律師處理案件、法律研究、還有事務性工作。
歡迎有熱忱學習法律實務者前來應徵,請先寄履歷表,適合者再安排面試。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單位名稱:寶德楊法律事務所
單位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03號9樓之1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李小姐
Email/電話︰habpya@yahoo.com.tw/02-27120006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是
◎《其他資訊》 學歷要求:法律系研究生、大學畢業生、四年級在校生均可。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EMAIL
面試時間:洽談後決定
受訓時間:洽談後決定
截止時間:徵到人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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