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台中某連鎖餐廳各種不合法,超雷打工經驗

作者: patty4729 (egg)   2015-08-04 02:43:27
小妹是名大學生,想說趁著暑假在家裡附近找份打工,打發閒暇時間同時也能賺點零用錢,節省家裡支出。
面試完這家餐廳的隔幾天店長就以電話告知我被錄用,要先試做~前兩天都沒讓我打卡,直到第三天店長才教我怎麼打卡之類的,結束無報酬的人生,但是!時薪只有80元!80元!一陣疑惑後店長說幾天就能調到120,於是我在一陣淒哀下繼續了這個悲慘的經驗。
(但是做到目前為止半個月了,依然80塊)
晚退、排超少班給我這些都不多說了,每次要上班機乎都前一晚上才告知隔天要上哪時的班,這些很讓人感到麻煩,最誇張的是有次店公休,店長居然要我們回去大掃除...沒有打卡沒有錢就這樣搬桌椅、刷吧台整整三四小時,整間店根本屬於無法規狀態...
這一切真的不知讓人如何是好,很想直接不做囉又怕半毛錢都領不到只好硬撐著頭皮到八月底,也不知之後投訴的話能不能領到該有的薪資。畢竟比起法規少了四分之一啊!
希望能有版友告訴我怎麼做才是最好的
這是間在台中有連鎖三四間店的真實故事(逢甲、市政府、大里都有店,台中以外地區我不知)
要打工的版友,真的要好好過濾、慎選打工
若是想知道哪家店可站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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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15/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6/19-21端午節)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
Email/電話︰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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